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
度的指导意见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
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法规及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
有限公司章程》
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
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
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
议审议事项《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发表如下独立
意见:
经审查,我们一致认为: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宏晔先生符合
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,具备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。
我们未发现赵宏晔先生有《公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
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第 3.2.3 条、第 3.2.4
条所列情形。赵宏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
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,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
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,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公
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、任职资格均符合《公司法》及
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我们同意选举赵宏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,并同意将该议案
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
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字页)
独立董事签名:
张林宣: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
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字页)
独立董事签名:
李小磊: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
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之签字页)
独立董事签名:
王 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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