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0014 证券简称: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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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(1)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3年8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14:30
(2)网络投票时间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
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8月15日9:15—9:25、9:30—11:30和
为:2023年8月15日9:15至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会议
室。
式。
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
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,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。
合《公司法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,代表股份 82,722,170 股,占公
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.1762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,代表股份 82,552,670 股,占公
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.1062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,代表股份 169,5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
权股份总数的 0.0700%。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,代表股份 386,100 股,占公司
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1595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,代表股份 216,600 股,占公司
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895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,代表股份 169,5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
权股份总数的 0.0700%。
公司部分董事、董事候选人、监事、监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出席
了本次会议,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(深圳)律师事务
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三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审议
通过了以下议案:
非累积投票议案
议案》
审议结果:通过
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
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
东大会有效表 东大会有效表 东大会有效表
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
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
A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表决情况:
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
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
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
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所持有效表
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
A股
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
累积投票议案
占出席本次股东
非独立董事候选
议案序号 得票数 大会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
人姓名
股份总数的比例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表决情况:
占出席本次股东
非独立董事候选 大会中小股东所
议案序号 人姓名 得票数 持有效表决权股 是否当选
份总数的比例
占出席本次股东
独立董事候选人
议案序号 得票数 大会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
姓名
股份总数的比例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表决情况:
占出席本次股东
独立董事候选人 大会中小股东所
议案序号 姓名 得票数 持有效表决权股 是否当选
份总数的比例
占出席本次股东
非职工监事候选
议案序号 得票数 大会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
人姓名
股份总数的比例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表决情况:
占出席本次股东
非职工监事候选 大会中小股东所
议案序号 人姓名 得票数 持有效表决权股 是否当选
份总数的比例
上述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陈瑜女士
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,详见同日披露的《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
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32)。
四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
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
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及《公司章
程》的规定,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
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。
五、备查文件
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
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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